請留意!停車場用地今年享地價稅優惠申請期限至9月22日止
請留意!停車場用地今年享地價稅優惠申請期限至9月22日止近來接獲民眾詢問其所有閒置空地將規劃供停車場使用,但目前尚在申請停車場登記證,這樣該土地是否可以享有地價稅優惠呢?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,停車場供公共使用並依停車場法取得停車場登記證者,可申請按千分之十特別稅率課徵地價稅,且須於符合之當年度9月22日前向土地所在地之地方稅稽徵機關提出申請,當年度即可適用特別稅率。但是如果是依停車場法第11條規定設置之臨時路外停車場,則不得適用特別稅率,仍應按一般用地稅率計徵地價稅。該處特別提醒,如果送件申請停車場登記證之日期已接近9月22日,為避免民眾收到停車場登記證後已屆9月22日而無法自當年度起適用千分之十特別稅率,建議民眾可先向稅捐機關提出申請,並於取得停車場登記證後再行補件,只要經稅捐機關審查該登記證之核發日期在9月22日以前且非屬停車場法第11條規定設置之臨時路外停車場,當年度即可享地價稅優惠。
#政府入口網-政府新聞
回上頁
FB ID:toson.com.tw/
03-6676443
0910932133
聯絡人:蔡良
服務時間:09:00AM - 18:00PM(週一~週五營業,六日及紅字公休)
服務類別:設備管線裝設、醫療保健、美妝保養、醫療設備器材製造代理、測量檢測儀器製造代理
地址:新竹縣竹北市國盛街333-1號
FB ID:toson.com.tw/
